根据《2011年机械供应(安全)(修订)规例》修订的《2008年机械供应(安全)(修订)规例》,这些规例规定,所有在欧盟市场出售的机器,均须贴有欧盟机械指令2006/42/EC所述的CE标志
首次投放市场的机器
为符合《机械供应(安全)规例》的规定,机器须符合下列规定(注:“安全组件”属《机械指令》的范围,而在某些情况下,机器防护被定义为“安全组件”):
合格评定系统必须完整。
机器必须满足最新的机械指令相关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。
机器必须随附合格声明(DoC)。
机器必须随附最终用户语言的用户说明。
必须编译技术文件。
机器必须带有CE标志。
在某些情况下,旧机器在新使用者第一次使用之前需要做CE评定。
欧盟机械的安全规定
2021-05-28